公益诉讼筑牢安全防火墙——信都区检察院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检察监督 |
时间:2024-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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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地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规范“九小场所”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2024年1月30日,信都区检察院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开展了“九小场所”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在一处集文化、托辅机构、公寓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执法人员重点围绕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和良好运行;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人员住宿等方面问题,通过实地查看、重点询问、查阅记录等方式开展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察干警督促职能部门责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向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下一步,信都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强与消防救援等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在司法办案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在防患于未然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进入沿街门店和“九小场所”时,注意消防安全。不要吸烟,不要使用明火。2.留意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如遇火灾,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正确、快速、有序地疏散和自救。3.留意消防设施器材、逃生设备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请正确使用,确保安全。1.保持镇静,选择正确的逃生路径,切勿盲目、慌张。2.尽快撤离,切勿贪恋财物耽误逃生时机,已经逃离火场的人员,切莫重返。3.躲避烟雾,可用湿毛巾、湿衣服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浓烟导致窒息,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行走。4.合理脱险,切勿乘坐电梯,无法逃离时应选择阳台、露台或者火势难以蔓延的房间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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