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28日,市委第二十一巡察组对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信都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全力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院党组定期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统筹力量集中攻坚,做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认领全局性整改任务,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信都区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全面”问题
(1)针对“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形式单一”问题
一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年初制订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学习一次。组织以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为主题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理论中心组成员结合中心组学习材料和本职工作谈心得体会、作交流发言,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构建多级联动学习机制,抓实理论学习。党组书记为全院干警讲党纪专题党课1次,举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1次;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或所在支部讲党课9人次,以带头学引领全员学;全院8个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读书班等多种方式每月开展学习3次;机关党委举办“红心向党”青年干警理论学习班2场,邀请邢台学院专家授课,提升青年干警的理论素养。三是结合司法办案工作,针对思想困惑、认识误区,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及时解决思想认识跟不上、履职理念有偏差、学用结合有脱节等问题,把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能提升细化落实在日常学习过程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围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适用、平安中国建设与扫黑除恶的常态化推进、贿赂犯罪的法益分析与司法认定等主题进行深入讲解,帮助干警更好掌握刑事司法工作的新方法、新技能。
(2)针对“学习实效有欠缺,与检察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一是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召开党组会13次,开展党组集中学习19次。二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树牢均衡办案理念,抓实均衡办案管理,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坚持实施周一例会制度,组织召开例会25次,确保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内部一体化机制、业务数据质量和案件质量提升机制、工作业绩晾晒办法等管理机制,每月定期对员额检察官、全体检察人员工作成效进行晾晒,推动全年度亮点工作提质增量。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
一是院主题教育办组织8个党支部对开展主题教育以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期间的4方面重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各支部认真对照主题教育期间自查检视的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总结,由包联院领导把关验收,确保8个支部3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对各党支部的监督检查5次。机关党委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各项党内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促各党支部按照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及时规范记录活动过程与党员反馈,确保党内组织活动顺利推进。三是打造“信念如炬 义路前行”信检党建品牌及“八心”支部子品牌矩阵,激励引导党员干警在学习、实干、服务等方面争先锋、作表率。
2.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4)针对“办案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每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就我院各项数据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实事求是、查漏补缺,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发布《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在每月月底前对办理案件进行常规评查。三是主动发挥案件管理作用,加大案件流程监控力度,对照流程监控具体细则,坚持对办案流程主动监控、实时监控。
(5)针对“刑事检察监督有欠缺”问题
一是明确专人担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络员,依法履职15次。二是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常态化召开内部疑难案件商讨会8次,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开展业务数据分析会3次,针对短板精准提出改进措施。结案率、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追捕追诉数均有提升;2024年下半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数、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数、纠正漏捕漏诉数、纠正漏捕漏诉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数及纠正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数等业务数据,较上半年均明显增长。三是常态化召开警检联席会议9次,会上通报案件侦查质量问题及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讨疑难复杂案件,围绕提升案件质量、规范侦查行为、强化证据意识达成共识。
(6)针对“民事检察监督缺乏深度”问题
一是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深入挖掘民事审判活动存在的系统性、深层次违法问题。应用违法从事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1份。应用涉诉讼费用收取不符合法律规定类案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2份,法院采纳率100%。二是实现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在开展涉民间借贷利息类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中,应用民间借贷纠纷利息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筛查出来的涉民间借贷利息类案件的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法院已采纳。三是组织民事检察干警参加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进一步实现以赛促学,提升检察干警的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
(7)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处理,统一受理群众举报,目前未接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将持续推进,接到举报及时处理、按时反馈。二是分别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4条,积极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打击“村霸”普法教育,同步摸排问题线索。发现涉及“家族化村霸”问题线索1条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以涉嫌农村恶势力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移送信都区法院审理,目前该案在审判阶段。同时,依托平安建设进万家活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开展新一轮“家族化村霸”集中排查行动。
(8)针对“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数字检察推进会4次。二是全面压实责任,明确各部门自建模型以及应用模型任务,共建用模型33个,其中自建模型5个,均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省院模型库上架;应用模型28个。通过自行研发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业禁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与市公安交管、禁毒等部门对接,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数据为基础,定期更新数据池,实现多部门数据联动,协助我市交通局运管处核查64名考生是否存在饮酒驾驶、暴力犯罪、吸毒等记录,把好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核关口。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应用河北省司法一体化平台的意见》,专人负责省司法厅司法一体化平台的日常使用事项,同时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日常管理,做到线上、线下工作相辅相成。组织干警前往信都区社区矫正中心学习平台日常使用工作经验,运用该平台发现脱管线索监督成案31件。
(9)针对“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食药专项监督活动。实地走访3个市场8个商家摊贩,收集食用油样品8份,运用快检设备食用油品质检测仪对油质老化程度进行检测。二是针对志愿者提供的过期食品问题,立案1件,督促行政机关完成整改;针对医疗器械领域,走访3家乡镇卫生院,查看医疗器械使用情况以及备案情况;随机走访辖区内12家口腔诊所,发现案件线索并立案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份。三是充分发挥“外脑”作用,2024年9月30日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1次。同时邀请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参与案件的跟进调查,确保案件的整改效果。四是严格参照上级文件中“未检综合履职适用率合理区间”,认真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案件。针对发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采纳率100%。联合政法委、教育、公安、司法、妇联等十七个成员单位建立邢台市信都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理的聚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区域专项治理案例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在9月初对辖区内20所中学开展法治教育,并对校园及周边环境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受众5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
(10)针对“服务‘太行泉城 美丽邢台’建设还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发动全院干警张贴宣传海报500余张,确保“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二是实地踏查八一水库和七里河白马河河道,发现3个案件线索,均已立案,分别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后经跟进调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整改,河道环境得到有效保护。2024年7月30日,发现非法采矿(河道采砂)案件线索1件,于2024年10月16日向平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是在我院公众号上开通“公益诉讼随手拍云平台”入口,进一步拓展群众反映线索的方式和渠道,共接收群众反映线索8条。
3.关于“推进‘四型机关建设’活动不深入,为民服务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开展‘比武大练兵’活动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问题
一是组织干警进行涉检舆情演练、模拟论辩、案卡填录等业务实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二是优化教育培训工作,精心设置培训内容、找准授课老师、丰富教学内容,分别特邀中国政法大学、邢台学院等院校专家教授召开业务培训会3次;先后组织干警赴邢台日报社、邢台学院学习宣传工作的先进经验,高标准建成新媒体工作室。三是组织刑事检察条线检察干警参加2024年度全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8名干警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十佳检察官助理”等荣誉称号,我院获优秀组织奖。
(12)针对“司法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拍摄司法救助主题新媒体视频1期,入选河北省“青春志愿行·法治润基层”青年普法志愿者公益普法微视频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政策的定向精准宣传力度,促进刑事案件被害人全面了解相关政策。二是深入推进《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主动融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三是应用司法救助大数据监督模型,以大数据赋能提质增效,实现救助线索由人工摸排向智能筛查转变,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案源。四是制定《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办法》,强化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合力。
(13)针对“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商圈、公园联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5人次,提高广大群众对出借个人信用卡、出租对公账户的“跑分”行为的警惕性,增强群众的识诈防诈反诈意识和辨别能力。二是通过抖音官方账号发布《重阳反诈正当时,守住爸妈“养老钱”》等反诈视频4期,提醒群众注意防范识别新型诈骗手段,累计观看人次12000余次,点赞量400余次。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账号发布反诈宣传稿件2篇,提高群众的反诈能力和反诈应对能力。四是前往邢台市老年大学进行反诈宣讲,配合实际案例佐以视频漫画介绍常见套路类型,现场解答法律问题5人次。五是以《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题于河北法治报发表文章1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范诈骗的安全意识。
4.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问题
(14)针对“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严格落实与公安机关的涉企案件专项联络机制。在重点企业园区建立 4 个企业需求服务群,定期向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及法务代表征询法律需求,依托线上渠道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有效打通涉企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联合区法院、信都区公安分局,邀请律师代表及辖区部分企业负责人,开展“携手共护营商环境”同堂培训活动,围绕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推进涉企案件进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三是向发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 1 份,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对具有社会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开展“回头看”,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及时梳理总结办案经验,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15)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力度偏弱”问题
一是与公安机关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沟通协调,优化办案流程,增强法律服务,召开案件联合研讨会4次,共同分析研究8件涉企案件。二是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检察护企绿色通道,共接受群众来信4次,接听来电5次,提供涉企法律服务10余次,持续开展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服务,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三是依法监督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依程序办理,加快办案进度,督促公安机关清理积案。探索打造经济犯罪案件监督数据模型,通过立案监督或提前介入的方式督促公安机关加快案件的办理。四是结合信都区实际出台服务企业具体措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在控告申诉中心设立涉企案件快速通道,畅通企业需求。2024年11月11日,开展“送法进企”活动1次,进一步提升企业法治意识、规范公司管理、加强风险管控。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问题
(16)针对“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发布《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制发工作 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的通知》,增进干警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流程、案卡信息填录以及相关规定规范的学习和了解,对检察建议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文书内容、格式规范以及行文用句,提升制发质量。二是督促提醒干警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制发过程中,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交换看法和意见,主动做好配合衔接工作,力求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优质检察建议,同时开展跟踪回访,核查检察建议是否落地见效。三是充分发挥业绩晾晒激励作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每月对各检察官的制发情况进行晾晒,调动干警制发主动性。
(17)针对“接待信访群众缺乏经验和耐心,化解信访矛盾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接访制度,精准受理转办和督办、依法依规受理审查,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二是强化首办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对每件初信初访进行认真审查,按照反映的内容进行分流转办,及时答复署名信访人,初信初访化解率明显提升,信访积案从源头上有所减少,新增信访积案数减少。三是召开简易听证会,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充分保证了申诉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四是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端正接访态度,提高化解信访矛盾能力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18)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23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邢台市信都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传达学习区委办印发《关于当前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和《关于当前全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我院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通过《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内容,让意识形态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三是对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进行自查整改,形成《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自查问题清单》并逐项整改,制定《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保障网站栏目更新频率。四是修订完善《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重新制定新闻稿件、媒体信息刊发审核表,由专人负责对外平台信息发布,把牢信息发布出口。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9)针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24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研究制定《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管党治检新常态,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二是2024年12月,组织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警示教育会、专题党组会议、政治性谈心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加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做到常打“预防针”、常敲“警醒钟”,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三是专题党组会上听取班子成员向党组会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党组书记依次进行点评,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针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分别于2024年9月9日、12月3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分管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党组会研究通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主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位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三是深入开展重点岗位风险排查,采用岗位自查、部门互查、领导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潜在廉政风险点。组织召开检委会8次,开展案件公开听证7次。四是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月活动”,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形式与内容。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干警共40人收听收看全市政法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会后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违纪案例集中学习。五是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述职述廉内容,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主任进行谈心谈话2次,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主观能动性。
(2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常态化监督检查婚丧嫁娶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制度落实情况。2024年,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共有5名工作人员操办婚庆、丧葬事宜,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驻院纪检组全程跟进监督,确保操办过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紧盯不起诉案件。驻院纪检组对2024年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83起不起诉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从中随机抽取5起案件,通过查阅卷宗、与案件主办人座谈等方式,从议事决策、权力行使、业务流程等方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确保每起案件证据充分、定性准确。三是定期列席“三重一大”会议。2024年,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共召开10次“三重一大”会议,驻院纪检组均派员全程参与并跟进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作用。
7.关于“资产资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22)针对“资产处置利用不及时”问题
一是2024年12月18日,经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22次党组会研究通过新制定的《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我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相关程序。二是2025年1月24日,邢台市后勤服务中心对我院投资6.5万元的原邢台县检察院燃气锅炉和投资15.34万元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长期闲置资产,完成处置和划转公务仓审批手续。三是已将投资861.62万元的原邢台县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划转至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建设全市检察侦查办案中心。
(23)针对“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版)、邢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预算编制的通知及文件等,加强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等相关业务政策的把握。二是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依据邢台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预算编制的文件及通知,据实做好各类经费的测算工作,合理、合规编列物业管理费等预算。三是2024年12月18日,在党组会上经党组研究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在第二章预算管理中具体完善第七条预算编制具体流程、增加预算调整或追加、预算执行、预算绩效以及预算公开流程等相关内容。
(24)针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做好原始记录留存归档。二是已重新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经费支出审批单》,制定《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报销流程》并发放给各部门,严格按照报销流程执行。三是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11月8日下午组织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学习,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专业基础,提高工作水平。
(25)针对“执行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
2024年第22次党组会研究通过新修改的《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自行采购项目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版)》规定将本单位自行采购限额进行调整:货物、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由30万元(不含)调整为40万元(不含);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由40万元(不含)以下调整至60万元(不含)。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问题
(26)针对“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2024年8月1日,主管院领导对车队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4年8月15日,修订完善《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由车队负责人专门管理公务车辆,对每辆车单独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建档管理,更新完善加油登记表、用车申请单、用车派遣单等记录单据。三是更新并使用最新公务用车维修送修单,对各项车辆运行维护费进行详细核实,严格按流程签批报销。
(27)针对“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问题
一是逐项对照《邢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填报申请2024年及2025年资产购置计划,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二是严格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报请2024年资产购置计划及2025年资产购置计划至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和邢台市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审核。三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对《邢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等相关政策进行学习,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督促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9.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28)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坚持抓好“周一例会”制度,组织召开例会25次,分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检察长安排部署本周及近期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推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实行“业绩晾晒”制度,定期对主要业务数据指标和综合亮点工作进行通报晾晒12次,以晒促赛,提振全体干警比学赶超的劲头,激发干部创先争优的动力。三是发挥案件管理作用,充分利用数检通业务监管辅助系统,将案件流程监控与案卡填录、数据核查相结合,以流程监控通报、专人核查整改等方式,切实压实办案检察官的主体责任,提升我院业务数据质量。
(29)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4年7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强调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重大资金支出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并出具会议纪要后,方可办理支出手续。2024年11月8日,分管院领导对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会会前提请、会上集中讨论、会后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涉财务支出事项做好充分决策准备。三是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才能执行落实。整改以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3次,研究讨论涉财务事项5次12项,涉人事调整4次7项,并邀请驻院纪检组派员全程参与、跟进监督。
(30)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党组书记对此次民主生活会提出5项具体要求,全体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学习体会开展深入研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针对2021年-2023年期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台账,确保整改“清仓见底”。三是召开党组会2次对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明确剖析材料要紧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立足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查摆、剖析根源,抓好巡察整改措施的逐项落实,实事求是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党组书记对剖析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4项。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分层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严肃互评等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相互批评坦诚相见,认领责任积极主动,整改措施具体实在。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31)针对“办案团队人员配比不科学”问题
一是将10名新招录干警分配至业务部门辅助检察官办案,配合上级院组织开展初任检察官遴选考试新任检察官1名,实现人员配比科学。二是建立简案快办、类案专办机制,灵活设置办案组,集中办案力量对酒驾醉驾类等轻罪案件加快办案效率,优化人力资源调配。三是续聘、新聘特邀检察官助理13名,其中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司法办案28次,有效提升法律监督专业化水平。
(32)针对“聘用制书记员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问题
一是2024年8月,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来院就《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刑法适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案交流。二是开展书记员职级晋升工作,对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办案的履职质效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激励相关人员提升业务素能。三是开展法考助考培训工作,积极传达最高检政治部指示精神,依托内网系统法考专栏、检答网和工作网等平台组织备考人员进行线上培训,专人提示备考人员各流程注意事项,为其发放备考学习资料。
(33)针对“中层正副职岗位配备不齐”问题
一是加强人才储备。为20名青年干警逐人建立业绩档案,将工作业绩、教育培训、亮点工作等梳理汇总,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将工作骨干作为重点培养选拔对象。二是强化与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密切关注年轻干警的工作表现、职业素养与团队协作能力,定期给予个性化成长指导与反馈,结合专业素养、工作经验与职业潜能,为德才兼备者开辟晋升通道。三是补齐中层副职缺口。根据岗位需求及人员培养情况,择优配备中层副职 8人,充实中层管理力量。
1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4)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4年11月20日,召开院党组第21次(扩大)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各党支部汇报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开展情况,党组书记就推进党建品牌创建提出要求。二是研究制定《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建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院机关党委牵头设计,将红色基因、地域特色、党建元素和检察元素融合统一,打造“信念如炬 义路前行”信检党建品牌,督促指导8个党支部打造子品牌,逐步形成信都检察党建品牌矩阵,实现以“红色引擎”推进“蓝色护航”的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工作新局面。三是强化党建阵地建设,对原有院党员活动室进行改建升级。严格按照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六有标准执行,配备图书阅览室、大数据中心、新媒体中心等各类活动场所,在新建活动室组织各类党建活动24次。
(35)针对“党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
一是调整设立2个离退休党支部并配齐党务工作人员,2024年10月9日组织全院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二是为老党员开展“送学上门”3次,讲述红色故事1次,慰问退休老党员6人。2024年11月20日,为退休干部举办荣誉退休仪式,通过多举措关爱退休老党员,做到政治关心个性化、生活关照常态化、精神关怀长效化。三是建立完善《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院领导干部应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选择并确定1个党支部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督促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支部活动。集中整改以来,全院各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58次,支部委员会47次、讲党课19次,党组织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3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党支部作出情况说明,进行深刻检讨。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列入各支部9月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2024年10月9日,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院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基层党建知识进行系统讲解。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组织委员的督促指导,要求采用专门的档案盒或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对新发展人员入党各环节记录进行分类存储,方便随时查阅和调阅。院机关党委抽查各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2次,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15项。三是2024年9月5日,机关党委对2024年度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干警、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等5人的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发展党员流程严格遵守规范。
(37)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支部作出情况说明,深刻检讨,作出表态。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就选票制作规范进行强调,进一步明确标准。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列入9月份集中学习计划表。向各支部印发《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规范化工作手册》,为各支部党务工作者提供指南。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向区直工委的沟通汇报,主动接受上级党委指导。三是2024年8月28日,机关党委列席指导办公室党支部支部书记补选会议,确保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开展选举工作。
12.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38)针对“执行‘三个规定’填报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8月12日,根据“三个规定”及最高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检务督察文件汇编》,并下发至全体干警,进一步明确“有问必录”原则,确保法规在工作中准确执行。二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务督察人员每月末对全院人员填报重大事项情况进行督查,次月初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将学习“三个规定”列入党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计划,通过学习三个规定制度、通报填报情况、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三个规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39)针对“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案管条线与业务部门培训交流会和业务数据质量提高推进会,对案卡填录工作进行系统分析介绍,就如何规范填录案卡、错填漏填后如何及时补救等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强调案卡填录的重要性,同时对检察业务数据安全管理和责任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引导干警树立正确办案理念。二是对案卡填录中的共性问题和频发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发布《关于加强案卡填录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数据准确率的通知》《案卡填录中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等工作通知,引导办案干警客观、及时、准确、规范填录案卡信息,由专人对省院下发的疑似问题清单逐条核查,并及时作出反馈说明。三是每日通过人工核查和智能化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体检”,业务数据准确率有所提升。
(40)针对“案件卷宗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每日由专人严格按照《流程监控常用扣分规则》进行监督,对案件受理、办理、结案等办案流程节点进行跟踪监控,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期限进行预警。二是由综合业务部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向刑事检察部门反馈案件质量评查清单并督促其每月按时完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三是主动梳理总结我院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的倾向性问题,发布《案卡填录中的问题及注意事项》《案件质量评查中的问题及注意事项》,督促承办人规范案卡填录,注重办案质量,提升办案质效。
(四)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3.关于“落实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巡察整改责任有差距”问题
(41)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6次,部署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保障整改效果。二是聚焦问题攻坚。针对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短板,分别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23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推动相关工作,听取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围绕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活动组织等关键环节,印发《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规范化工作手册》。2024年11月,完善制定涵盖舆论引导、应急处置、宣传阵地建设等多方面的管理规定,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42)针对“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有欠缺”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向各支部发放发展党员流程图,确保图表清晰、步骤明确、指引详细。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跟踪机制,专人定期对党员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个环节进行细致审核,确保程序合规、材料齐全。二是对现行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结合最新的财经法规、政策要求以及单位实际业务需求,细化报销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批责任人的职责权限,补充完善报销凭证的规范要求。三是开展“每案必评”,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制定详细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操作规程。对于发现的瑕疵卷宗,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1000余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完成率100%,无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
(43)针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方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形成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党组书记相关材料进行逐一把关,确保自我剖析结合实际工作,由表及里剖析根源,认真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指导并点评,达到既红脸出汗又凝聚共识的效果,展现刀刃向内的勇气和立行立改的决心。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整改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握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以常抓、长抓的要求持续发力,确保思想不松懈、力度不减退、成效不弱化。
(二)加压加力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着眼长远、综合施治,防止老问题回潮反弹或变异。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查漏补缺、持续固强补弱,以高质效整改助推信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2277917;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永康街699号;电子邮箱:sfwmgydd@126.com。
中共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0日